中国人寿新险种“福禄”系列产品隆重上市备受关注
2009-12-25
2009年12月18日,中国人寿在建司六十周年、海外上市六周年、A股上市三周年之际隆重推出回馈新老客户的“福禄”系列产品。新产品上市以来,引起了社会的极大关注,作为一种新型的家庭理财工具,它为当前追求稳健理财的家庭提供了最好的选择。
目前市场上理财产品层出不穷,通过购买理财产品,使资金保值增值,已经成为投资者家庭财务规划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刚刚从金融风暴的惊扰中走出的中国投资者更关注资产的安全。理财规划师建议大家:选择理财产品应该要考虑家庭理财规划中的突出需求,如养老、重疾保障、资产保值增值等。在目前经济形态下,购买寿险理财产品是个人金融资产保全的最佳方式,是最安全的避风港。
在当前琳琅满目的理财产品市场中,为什么中国人寿的“福禄”产品能够迅速吸引社会的眼球?据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福禄”产品可以满足客户多种需求。以“福禄双喜”为例,该产品投保范围非常广,从出生30天以上至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交款方式分为三年、五年、十年。此款产品有四大特点:一是满期还本。即被保险人生存至满75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公司按满期保险金额返还满期保险金;二是身故保障。即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身故,公司按身故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三是生存返还。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被保险人生存至每满两个保单年度的年生效对应日,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生存保险金;四是享受分红。即在符合保险监管机构规定的前提下,公司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如果本公司确定本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分配给投保人。在本产品的基础上,还可以附加两个险种:国寿附加福禄双喜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和国寿附加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A款),即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附加合同所指的十二项重大疾病时,公司按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且豁免被保险人重大疾病确认日以后的主合同及本附加合同的保险费,视同投保人交纳了重大疾病确认日以后的主合同及本附加合同的各期保险费。此外,“福禄双喜”具有保单借款功能,确保资金灵活,当客户急需用钱时,就可以申请办理保单贷款获得急用现金,而保障部分依然是有效的。
另外,中国人寿还推出了针对高端客户的“福禄尊享”产品,保险期间为终身,真正让高端客户尊享一生。
可见,“福禄”产品是集理财和保障为一体的全能产品,能满足客户的多种需求,得到广大客户的追捧和认同是理所当然。